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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索罗斯 金融杀手(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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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乔治·索罗斯已经拥有了一个对冲基金经理所能够拥有的全部荣誉和尊敬。他在1986年-1987年盈利高达122%,虽然有几次徒劳无功的尝试,但是在大方向上是完全正确的。当时的索罗斯还没有操纵市场的能力,他也不可能去操纵道·琼斯工业指数这样庞大的市场,他的成功主要应当归功于敏锐的判断力和敢于冒险的精神,而不是所谓的“扰乱市场”。 但是,在对日元和马克的成功投资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索罗斯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大鳄”。由于他经营有方,量子基金会业务不断扩展。量子基金在1969年推出时还只是一个资本额仅400万美元的基金,此时命名为双鹰基金,1973年改名为索罗斯基金。在这短短的五年间,资产值已增至1 200万美元。1978年索罗斯又把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改名为量子基金。以之命名,要追求的是基金的增长速度足以媲美物理学中的量子。至1981年9月,基金资产已达l亿美元。1981年,美国《社会事业投资家杂志》把索罗斯评为“世界上最佳理财能手”。 到了1992年,索罗斯的量子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60亿美元之巨。如果有人在1969年向量子基金会投资l万美元,那么1996年底就变成了2亿美元,增值达2万倍! 量子基金作为一种对冲基金,可以利用财务杠杆将自己的资金放大很多倍,60亿美元在索罗斯手里,可以发挥600亿美元的作用。这个时候,索罗斯已经拥有了操纵市场的能力,他已经不再满足于跟随市场赚点小钱了。刚到美国时的那个“回英国念哲学博士”的念头早就抛到脑后,相反,在美国这片新大陆,他要调过头来,向那个把他培养成才的国家,那个曾经统治世界的“日不落帝国”发动一场震惊世界的“货币战争”。 三、向大英帝国宣战! 1992年12月7日,欧洲共同体十二个国家的外交部长和财政部长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这个条约至今仍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最重要的里程碑。《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公民福利等多方面内容,但关于欧洲货币联盟的规定是其中的核心,也是争议最大的部分。 条约规定,欧共体(不久改称欧洲联盟)各国应当分三个阶段完成统一货币的工作,其中第一个阶段是强化当时已经存在的“欧洲汇率机制”,实现资本的自由流通;第二个阶段是建立“欧洲货币机构”,负责协调欧共体各国的货币政策;第三个阶段是建立统一的欧洲货币(欧元),并把“欧洲货币机构”升格为“欧洲中央银行”,为欧盟各国制订统一的货币政策。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有这样一条协定,就是把各国的货币汇率固定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波动。比如确定每3英镑换1德国马克,上下波动幅度不得超过千分之十。也就是说必须保证3英镑最多能换1.1马克,最少能兑换0.9马克。签约的各个国家的货币都必须如此。 这个规定很好理解,因为欧盟最终是要统一货币的,把所有成员国的国内货币都换成欧元。如果各国货币间的汇率波动很大,比如1马克一会儿值3英镑,一会儿又值4英镑,一会儿又值2英镑,还有十几个国家的货币兑换率总是天天变来变去,那将来换成统一货币,各国的货币都一样了,兑换率一下子统统变成1:1,而且不可能有任何波动,整个欧洲经济就会乱套的。面对这个条约,英国政府的心态十分复杂──此时的英国,早已不是“号令天下,谁敢不从”的日不落帝国,多年以来一直在经济发展迟缓的泥潭中苦苦挣扎。与此同时,它在欧洲大陆上最主要的对手——德国刚刚完成统一,经济发展十分强劲。如果放弃英镑的独立地位,加入欧洲统一货币体系,英国就无法根据本国经济的情况来制定独立的货币政策,这样无异于让英国成为德国的经济奴隶,并且使伦敦逐渐丧失欧洲金融中心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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