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学校 股票入门 选股技巧 买入 卖出 看盘 跟庄 短线 炒股技巧 技术指标 k线图 MACD 均线 成交量 股票书籍 

767股票学习网 > 理财书籍 > 基金入门知识 > 正文

基金的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返回到目录:《基金入门知识》
 



767股票学习网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