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当心遭克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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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存折如何“出笼”
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般是三人配合作案,其中一人在储蓄所的柜台旁以存款做掩护,另外两人在“目标储户”旁假装等待填写凭条,从而偷看储户的户名和存折金额等信息,或者通过储户随意丢弃的作废凭条窃取信息,等储户到柜台存(取)款时,早已等待在此的那个“存款人”便趁储户输入密码时窃取密码。然后,他们立即伪造与储户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到银行存入小额存款,获取活期存折,再用电脑将所窃取的信息“克隆”到新存折上,此后再以这个以假乱真的存折盗取储户存款。 据警方经侦察人员介绍,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克隆”案件是因储户盲目泄露存款信息造成的。此类案件的作案者大多选择经商人员下手,往往投其所好,抛出“大批购货、价格优惠”等诱饵,令对方高兴之余失去警惕。然后他们再要求对方在其指定的银行存入一定款项,并告知账号和密码,谎称供他们查询公司的实力和信誉情况。存款人往往会认为存折在自己手上,可以“不见兔子不撒鹰”而照办。这时,作案者便用与存款人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到同一银行开立一张小金额存折,并将余额进行涂改。此后,作案者借故提出当面检验存折余额的要求,并趁查验之际将两个样式、户名、余额均相同的存折“调包”,选择适当时机用真存折将存款悄悄支取。等存款人确认生意没做成,想把存款取回时才发现手中是一张“克隆”存折。 如何防范克隆存折 关于存款被“克隆”存折冒领的责任问题,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定银行和储户双方均负有责任。银行存折背面印有“因储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银行不负责任”的储户须知,储户到银行存款应视为接受这一条款,所以,因密码保管不当而被冒领,储户应负有一定责任;另外,银行不能履行谨慎核查存折的义务,也负有一定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定储户负担20%~80%的损失。 因此,广大储户应引起重视,加强对存折“克隆”的防范。首先,在银行网点填写存取款凭条或输入密码时,应查看周围是否有陌生人,输入密码应一手按键,一手对输入情况进行遮挡;二是填写有误的凭条不可随意丢弃,应撕碎或随身带走;三是在生意和账务往来中,不应将存折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他人;四是养成定期登折、对账的习惯,如果发现不明原因的支取,应及时通过电话、网上银行等快捷方式对存折进行临时挂失,提请银行保留监控录像,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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