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供应量(也称货币存量)是指全社会的货币存量,是全社会在某一时点承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总额,它主要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所拥有的现金和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各种金融资产。
参照国际通行原则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将我国货币供应量指标划为几个层次:
M0:指现金或流通中的货币,即中国人民银行历年货币发行总额。
M1:指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农村集体存款,亦称为“狭义货币供应量”。 M1流动性极强,是国家中央银行重点调控对象。2007年末我国的M1为153万亿元。
M2:指M1+单位定期存款+自筹基建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财政存款除外),亦称为“广义货币供应量”。2007年末我国的M2为403 万亿元。
M3:指M2+债券、财政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货币银行同业存款。M3是考虑到金融创新的现状而设立的,在我国目前暂不测算。
M4:M4=M3+其他短期流动资产。
通常来讲,衡量货币供应是否均衡的主要标志是物价水平是否稳定。物价总指数变动较大,说明货币供求不均衡,反之则说明供求均衡。货币供应量是一个与普通百姓紧密相关的经济指数,它的多与少、量与度,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速度,决定百姓手中的货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