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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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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股票期权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
在进行股票期权交易时,通常都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期权交易合同来实现,且这种合同是一种统一的标准合同,载明了交易的必备条件,诸如有效期限、数量、种类、费用、股价等要素。 1.期权交易的参加者。包括选择权买入者即买主,选择权卖出者即卖主,中间商、经纪人等。 2.股票的协定价格,也称期权行使价格,是指期权购买者履行选择权时的结算价格。如果是看涨期权,期权交易的股票协定价格应比当时的市价略高;如果是看跌期权,期权交易的股票协定价格应比当时市场略低。 3.期权价格,也称保险费。这是选择权买方支付给卖主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即购买期权合同的价格。其比例通常为协定价格的5~30%。付费金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①期权合同中规定的时间长短。签约日与到期履约日之间相隔时间越长,保险费相应越高。因为期限长,期权卖方风险就大,而买方选择的机会和余地就越多。 4.股票的种类和交易数量。每份期权合同都规定具体的股票种类和一定的数量,通常是每份100股。 5.期权合同的类别。合同须规定是看涨期权合同还是看跌期权合同,或是看涨看跌期权双向合同。 6.有效日期。合同须注明选择权合同的截止日期,规定何日到期失效。它限定期权购买者必须在此期限内行使,否则就算放弃或失效。一般有效日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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