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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说方法在证券分析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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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波普尔的自传,解决休谟的“归纳问题”引起了一种新的科学方法理论,引起了对理性批判方法,引起了对试错法的一种分析。1932年,波普尔在《研究的逻辑》中表示,如果科学的标准在于“证伪”,那么,科学的方法就应当是一种以批判为目标的演绎推理。对此,可以称为“试错法”。 具体在证券市场上,相信试错法在证券分析中的应用方法为: (1)首先大胆地提出证券分析假说和猜想,然后在证券市场上努力寻找与其不相符合的市场趋势、实例和材料,并根据市场趋势对于证券分析假设进行修改,乃至完全淘汰。 (2)在第一次尝试失败之后,主动提出更好的证券分析假说新命题,运用同样步骤对其进行证伪。相对归纳法“实例──假说──实例”的形式而言,试错法在证券分析中的应用程序便是“证券分析假说──证券市场趋势──证券分析假说”。由此可见,试错法在本质上属于演绎推理的方法,为逻辑学中的“否定后件推理”,其逻辑形式为: (P→Q)&~Q≡~P 例如,P:历史会重演。 Q:每一只股价趋势的历史都会重演。 观察的结果是~Q:有一只股价趋势的历史没有重演。 因此,结论是~P:“历史会重演”错误。 (3)当然,试错法对于证券分析的修改、完善或者否定永无休止。分析家应用试错法从事证券分析的目的,不是最终找到一个不再能被证伪、不再适用于试错法的命题。因此,试错法在证券分析中的应用没有终点。只能说,证券分析家应用试错法试出了一个更好的假说,但却不能说,证券分析家找到了最好的假说。不能被证伪的最好的证券分析命题不是科学的命题。因此,根据波普尔的逻辑,证券分析家的科学任务就是去驳倒自己的证券分析命题,而且驳倒得越多越快越好。由于必须对于已经提出的证券分析假说、理论和预测进行理性的批判,所以,分析家以试错法为工具所作出的证券分析,就会具有“批判理性主义”的色彩。 运用试错法从事证券分析,必须注意,科学的证券分析起源于大胆的假说和猜想,证券分析的科学价值在于证券分析家提出了惊人的、骇俗的、意料之外的分析、预测、建议。尽管证券分析的内容根据已经存在的证券分析理论判断显得不可信、不应该和不可能,但是不管它显得多么不可信、不应该和不可能,只要它能够成功地解决已经存在的证券分析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并且居然能够在证券市场上为市场趋势所确认,它便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具有科学价值的证券分析。有理由认为,“大恐慌”中的罗杰巴布森、包罗·M·沃倍格、伯纳德·巴鲁克和约瑟夫P·肯尼迪,以及在“大崩溃”中标新立异的约翰K·加尔布雷斯,都是20世纪美国证券分析史上最成功的证券分析家。其次,在应用试错法从事证券分析中,大胆的假说、出人意料、标新立异、惊世骇俗的猜测和冒险的分析,经常是具有科学创造精神证券分析家的直觉、自由想像的结果,并不完全合乎日常的科学逻辑常识。所以,证券分析家可以选择某些形式的非理性主义,甚至一些彻底的,或者全面的非理性主义。最后,和波普尔的逻辑相悖,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的逻辑认为“证券分析的瞬间理论”既不利于成熟分析理论的繁衍,也不利于新分析命题的成长。因为,在具体的证券分析中,一次性的证伪并不可以看作决定性的判决,并不一定能够说明证券分析理论的错误。何况,证券分析家都是“厚脸皮”,不会甘心一驳就倒。当然,应用理性批判主义“理性批判”理性批判主义,也完全符合波普尔的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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