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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创业板交易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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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及《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为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证券公司应根据以上规定切实履行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投资者在申请创业板开通之前,需掌握创业板相关知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投资者在申请创业板开通之前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相关知识,清晰地认识到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 第二,投资者应当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三,有意愿参与创业板市场新股申购或交易的投资者应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从证监会已受理的创业板上市申请的进度来看,第一批创业板股票很可能在10月下旬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如果投资者有意愿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和交易,需要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办理创业板开通的手续。从今日起,我们推出《创业板投资》专栏,详细介绍创业板开户及投资等注意事项。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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