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节市场意识流(2) |
|||||
|
|||||
|
|||||
但水毕竟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定价权并不完全掌握在企业手里,而是由政府、公众和企业协商制定。因此,它上涨多少、何时上涨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受到诸多因素制约。 案例: 意识流: A.一个具备成长性的行业没有机构的引导是形不成意识流的,当机构介入总会想办法让大家来观注该股票,海外大财团介入该股的信息一抛出来,意识流就会慢慢形成。 B.只有在主力机构的引导下形成的意识潮流,才能把股票投资的价值依据拿出来说事,于是大家才相信,这就是股市意识流形成的特征。 3.电行业 2003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的不断上涨,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火力发电企业成本上升,其毛利率下滑趋势相当明显。而我国实行的在政府控制下的电价,无法及时反应电价的成本。因此,电力企业有调整电价以应对煤价上涨的强烈诉求。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了所谓“煤电联动”方案。从理论上讲,通过煤电联动方案,可以使电力企业成本上涨的大部分及时转嫁出去,获得正常的利润。但我们认为,此项措施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电力企业经营环境趋劣的困境。 首先,电价全面调整动力不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必将由终端消费客户承担,而终端消费电价的调整波及范围广泛,短期内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变动。一方面,电价上调会引起下游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可能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另一方面电价调整关系到地方利益、行业利益,其间的博弈关系纷繁复杂。 其次,电价上调空间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价水平并不低,即使上调,空间也相当有限。资料表明,美国在2003年7月到2004年7月一年内的终端用户平均电价是7.47美分/千瓦时,而目前国内平均电价水平在0.5元左右,因此上调空间相当有限。 最后,煤电联动讲起来容易执行难。在电力供应仍然紧张的形势下,煤电联动真正实施只能是两种结果:电价随煤价上浮;煤价受电价制约。前一种情况上面已经说到,电价全面调整动力不足、空间有限;后一种情况是使“市场煤”倒退回计划管制时代,显然已无可能。我们认为有较大的可能是煤企业在实施煤电联动前将电煤价格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上,以使计算的起点价格抬高。因此可以说在煤电联动的具体实施上,电力企业将始终处于劣势,无法通过这个措施获得足够的补偿。 从根本上说,提高运营效率、解决整个行业竞争不足问题才是电力市场改革的关键。我国是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电力消费国,美国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电力工业,也是率先打破电力垄断,实现市场化的先驱。参照美国的经验,只有实现电力市场的充分竞争,使市场机制在配置电力资源方面发挥作用,才能有效提高电力产业的运营效率,并使电力终端销售价格多年来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实现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双赢的局面。 |
|
相关文章:
编者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