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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证券市场概述(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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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偿还方式依照时间划分可分为分期偿还和到期一次偿还,按偿还物划分可区分为现金偿还、标的股票偿还转股后零股偿还等。 利率支付方式包括:第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选择转股是否能拿到转股前的利息;第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定期付息、到期一次付息,还是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还本。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选择转股,如果利率是到期一次付息,则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节省利率支出。此外,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率变动风险要大于分期付息的债券。可见,不同的利率支付方式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债券部分的价值和风险有相当的影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到期一次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使提前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损失利息收益,因而对提前转股存在抑制作用。 强制性转股 强制性转股是指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发行公司强制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照预先制定好(在到期时通常已经被调整过)的转股价进行转股,而不顾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自身意愿。该条款虽然可以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完全转股,发行公司无需到期还本付息,但是由于转股限定在同一时间,有可能会对标的股价造成相当大冲击,因此发行公司通常并不希望在到期日时集中转股。南化、丝绸以及茂炼这几只未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都设定这个条款,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设定此条款的情况较少,目前只有庆铃汽车转债设定了强制性转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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